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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解读《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

文章来源:中国manbetx体育网撰写时间:2020-07-03作者:


  近日,应急管理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研究制定颁布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目录》?

 

  为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教训,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过程管控,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制定《目录》的出发点是筛选出固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的安全风险大、事故后果严重、流通量大的化学品,尤其是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化学品,引起社会和公众的特别注意,提出管控要求,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

 

  问: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如何确定?

 

  第一批共确定了20种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其中爆炸性化学品4种、有毒化学品6种、易燃气体5种、易燃液体5种。

 

  通过对国内外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研究和分析,易燃、有毒、爆炸是造成重特大事故最为重要的危险特性。因此,确定爆炸性化学品(包括强氧化剂)、有毒化学品、易燃气体和液体,是需要特别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类别。在具体名单确定时,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及后果、国内的生产使用情况、当前国内重点管理的情况等多种因素,通过对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筛选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名单。

 

  问:本《目录》和《危险化学品目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是什么关系?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目录》是由原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农业主管部门于2015年颁布,《危险化学品目录》是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是进一步聚焦风险,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基础上提炼出来的。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的区别在于:《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考虑了危险化学品在各个环节中风险,需要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主要考虑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风险,关注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化工(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

 

  问:特别管控措施有哪些,解决什么问题?

 

  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管控措施主要有五条,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全过程管理的各个阶段。一是建设信息平台,实施全生命周期信息追溯管控。二是研究规范包装管理。三是严格安全准入。做好源头把控工作,严格准入条件,新建企业必须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保障企业的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运输管理。五是实施储存定置化管理。通过合理规划,优化管理模式,推进储存管理的精细化,实施定置化管理,确保监管部门能够准确掌握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地点和储存量,实现精准监管和事故状态下的精准救援。

 

  问:《目录》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什么要求?

 

  相关企业应从以下方面强化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一是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从源头抓起,强化涉及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建设单位和安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把满足装置安全平稳运行作为安全设计的目标,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消除工程设计中潜在的事故隐患,并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负责。二是加强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包装类别选择正确、合格的包装材料。三是加强相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做好收发货的核验和记录。四是加强相关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以及在线监控和预警,确保车况状态良好、车辆合规运行。五是加强相关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定点储存,合理调控库存量和周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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